回复 司马语芝 : 科学的尽头是神学?是的,重生回来的陈浪比谁都清楚,在不久远的未来,世界毁灭的压力下,人类能爆发出多么强大的智慧和创造力。如果说神学代表着众生仰望神灵,那科学就是人人如龙,众生成神。这是一个小人物历经了数次灭绝灾难后回到最初以未来科技逆转未来大势的故事。”
回复 方乐远: 这部《授课到天亮chu》任山救人坠河,获得一枚神奇的戒指。凭借戒指的神奇功效,任山治病救人,狂揽财富。一边结识广阔人脉,一边俘获美女芳心。事业爱情两开花,无敌芳心纵火犯。这是一个穷学生成为妙手神医的故事。这是一个穷小子成为世界首富的故事。这是一个老实人成为国民老公的故事。…………我有一个师父,教我神医仙术。我有一枚戒指,生死人肉白骨。我有一家药店,一周开一次门。我有一粒仙药,只卖给有缘人。天不生我任神医,医道万古如长夜。没有什么问题是一颗药丸子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颗。
回复 曼珠珊华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