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红叶公爵 : 主角带着书城系统穿越大秦,成为秦二世胡亥。可以召唤小说中的人物为己用,大秦还会二世而亡吗?项羽:好你个秦二世,竟然比我还能打。刘邦:老天不公啊,什么有那么多猛将为他效力。虞姬:这才是真男人,项羽算个屁。戚夫人:为什么不是我先遇到的陛下。吕雉:我为什么就不能年轻几岁。隐世宗门,诸子百家,江湖门派,乱世诸侯,一个个强敌在前,看秦二世如何让他们臣服于自己。高武世界强者为尊,看秦二世胡亥如何召唤诸天独霸寰宇。秦二世胡亥的信条就是,专打各路不服,打到你服为止。”
回复 唐崊: 这部《老夫子精区一品一精区》日常、平淡、综漫 非热血、非智斗 只因喜欢而存在的世界、只因喜欢而进入的世界
回复 记子陌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