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干鱼 : 别人是群穿,本书是群死……作为一名有抱负的资深混混,天生就注定不能安分守己,只要有兄弟,无论上揽穹顶落黄泉,我一样能搅个天翻地覆!一部主角在第一章就狗带的书,且看小混混如何掀翻阎罗殿,跳出阴冥逆而伐天,为你揭开三界遗留的那些辛秘。喂,天帝老儿,这个月的保护费是不是得交了啊?!………………不要在意作者的名字,我妈说我五行缺水”
回复 郁桢: 这部《双人扑克又疼又叫免费进入》咱们都是凡人哪……但凌云不是。因为他会修真,还曾经修炼至渡劫期!虽然现在凌云还是叼丝一枚,但人家专门打纨绔的脸……pia,pia凌云承认他的脾气不太好,他发现在这么个奇葩的世界上,好脾气真的不好混啊。凌云会治病不假,但治病不是他的主业。他治病也要看心情滴……心情不好滴话,别说你爸是李刚,就是美国总统来了也不治!不服气?一脚把你们航母踢沉咯!凌云唯一头疼滴是那些美女尤物!校花警花,天使护士,绝色千金统统走开吧,他真不爱治妇科病!给钱?倒贴?那他大概会考虑考虑……想买驻颜丹?五千万一颗!钱不够?钱不够想其他办法去,难道炼丹不花钱啊?凌云目标:只要能摆脱那些极品美女疯狂的围追堵截,暂时做一个高调的纨绔,低调的仙医,赚赚钱踩踩。
回复 天马行空70 : 穿越诸天万界,我为诸天万界大老板。李元芳:“老板你说有个绰号‘半人半鬼神枪第一’的人不服我,让他站出来!”始皇帝:“凡日月所照,皆是秦土,只要老板卖一个长生不老药给朕。”魔界某王子:“老板叫它‘雾霾’?那可是我们用来修炼的灵气,只不过现在我们处于末法时代,这么纯净的灵气已经不多见了!”陆一:“灵气是吧,我这里管够,不过……得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