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状元不识字 : 上古年间,兽神一族,向远古天神发动战争,誓要一统世间,重开天地。大战一触即发,涂炭生灵,远古众神纷纷陨落。弱小的人族,在某位天神的拼死守护下,才得以延续。隐匿数万年后,兽神一族,卷土重来。那年冬天,一位至阳之体的婴儿,呱呱坠地。他本是皇族血脉,却阴差阳错的惨遭抛弃。偶然之间,误吞灵石,从此,便开启了修仙之路。昊天玉帝,力挽狂澜,拯救浩劫,重开三界,我……是张百忍。”
回复 阿金大大: 这部《a樱花福精品利院yy入口》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神级大牛 : 我是一个普通人,万万没想到我穿越到过去成了个王子。皇帝老爹你给我的是岛屿?没问题,我最喜欢夏威夷!什么?我的卫兵体弱多病?没问题,能开枪就好!哎?我的大臣是脑残?没问题,我智力领先他们1000年!What?岛屿上没有美女?那对不起,我要攻城略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