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会修空调 : 一身粗布衣衫难掩其美丽容颜的风晚玲站在破院中。忍受着这天吃了五顿饭腹中依然叫唤个不停的饥饿,听着这家主人因借不来粮的无奈低叹,她决定放下身架亲自动手找吃的。身份不凡又如何,如海沉冤又如何,一天不吃十多顿连站的力气都没的她,眼下温饱最重要。为了温饱更为了生活,她下得了沟河,上得了山梁,发扬打不死的小强精神,终于让这家过上安宁的生活也嫁了个如意郎。可谁能告诉她,这个男人不是遭了抢劫又失去记忆的书生吗?怎么会有不凡的身份更和自己有着内定的关系?面对那些不怕死扑向自家男人的狂蜂浪蝶,某女直接抓起锅铲:姐的东西岂是你们能抢的?要抢就放马过来,拍不死你,姐还真白活了我……”
回复 金色柳树: 这部《纳西妲的小嘴无力的含着》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纪墨白 : 一次意外,导致两个人穿越到诛灵大陆,一个天赋异禀,修炼迅速,另一个毫无天赋,进步迟缓,在十八年后的某一天,被认定为废柴的郭宸却觉醒了诛灵大陆最强灵瞳——梦魇之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