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望月帝君 : 霍七七不愿意当好人,但是她却当了一辈子好人。只是别人的一辈子很长,她的一辈子却被定格在二十四岁那一年。当她在飞机上一脚踹下死对头眼睁睁看着飞机爆炸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有害怕的时候。后悔吗?她不知道,因为来不及多想。当现代天才穿越到古代,附身在同名的姑娘身上时,霍七七无比庆幸,她终于又活过来了。本以为在古代,从今往后,她就是个小有情趣的闺中小女时,她又忽然发现,她想得好像太多了。谁能告诉她,为什么一个弱女子头上要顶着京城第一大纨绔的名号。霍七七为此哀叹不已,得了,还是先正名要紧。好不容易在她的奋斗之下要熬出头之际,谁又能告诉她,为毛她又和京城六皇子传出绯闻,还是断袖的那种。好吧,虽然源头在她,不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得努力,为了尊严和名誉,她只能再拼一把了.......”
回复 飞犬啸星: 这部《9l制片厂永久》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大灰狼她姐 : “我将主宰无尽宇宙的亿万星河万万年!”---陈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