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道窃天机 : 我想要好莱坞成为我想要的好莱坞——兰斯洛特-施特雷洛他的一生跌宕起伏、桀骜不驯、才华横溢,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出色,左手握着亿万票房,右手揽着无数奖杯,即使是最挑剔的影评人也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颅,更不要说全世界有无数影迷将他顶礼膜拜,在这个时代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但,他是一个混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依赖好莱坞成名,却是好莱坞的叛逆者,令人深恶痛绝的个性使他成为整个好莱坞的公敌,他肆无忌惮地冲击每一个人的底线,他狂放不羁地刺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轻描淡写地挑战每一个人的权威,他的恃才放旷就像是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可是,却没有人能拒绝他。你只有彻底厌恶他,才能避免爱上他——“纽约时报””
回复 善感不多愁: 这部《厨房中的激战3》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三马主意 : 【最火爆】手有罗盘判阴阳,一把法剑定乾坤。葛羽,三岁修道,少年大成,会抓鬼、会治病、会看相、会算命,会占卜,最重要的还是会摸骨……妹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天赋异禀,过来让哥给你摸摸骨,指点迷津。身负洪荒,天赋异禀,玄学五术,样样精通。二十出山,斩妖邪,灭尸煞,斗恶鬼,杀魔头!喝最烈的酒,泡最美的妞,杀最凶的鬼,装最牛的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