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土扒鼠 : 那天,一双白净纤细的手抓着他的手臂,甜美的如同棉花糖的声音对别人说:“这是我男人。”他嗤笑:“想当我女人?呵。你有点小。”姜宛白后来才知道,他说的不是年龄。……某天,姜宛白跑到他的心理咨询室,托着下巴问他,“我想到一个人就睡不着,吃不下,恨不得长在他身上。这是不是病?”他内敛的眸子里藏着笑意,“是。”“有得治吗?”“你想的是我,就能治。想着别人,只有等死。”姜宛白笑了。这人,一语双关呢。……听说都城那个五大三粗,最不喜欢女人的侯小爷有一个捧在心尖尖上的女人。侯小爷把她宝贝得下车都是用抱的,生怕闪了她那杨柳”
回复 若非之璃: 这部《叼嘿》正经中二向:当我不愿善良泯灭于屠刀之下,勿念我,血雾之乡。 当我将那镜子高掷于天际之时,勿唤我,血色闪光。 当我沐浴着鲜血,从死人堆中爬起时。 我,鬼灯卯月,要注定要向这冰冷的现实引吭高歌,至死方休。 这血雾之乡,若不能清洁这雾,便要由我,埋尽那骨! 重生于血雾之里的雾隐村,并且成为了再不斩的同窗,还有五个月就要毕业考试了。 “怎么才能在毕业考试里活下来?在线等,挺急的。” 不太会写简介,所以不要看简介中二,但这是一本慢热,严谨的火影同人小说。
回复 酒醉九 : 重生成一只低级蜜獾(平头哥),拥有系统后,陈轩的兽生开挂了。带领小弟称霸魔兽山脉,祸害斗气大陆。纳兰嫣然:他是真的贱,我要扒他的兽皮,抽他的兽筋,喝他的兽血。云韵:我没想到他会潜入云岚宗成为弟子,还敢冒犯我。美杜莎女王:他是第一个敢把我按在地上的男人。萧炎:他的天怒火莲比我的佛怒火莲还要恐怖。陈轩表示:我就喜欢你们看我不爽又弄不死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