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吃一口布丁 : 朱元一朝重生,从百病缠身郁郁而终的填房变成了未嫁时的少女。 娘早死爹不爱,周边群狼环伺。 如何从烂饭粒蚊子血变成朱砂痣白月光, 这条路任重道远。 好在她有一身医术护体,人若犯我,扎他几针。 可是号称包治百病之后,她发现事情渐渐有些不对了----某人挑眉问她:“我的相思病什么时候帮我治?””
回复 小小子川: 这部《快穿之娇软难耐hn》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罗斯斯图尔特 : VR设备的展必然地催生了被称为体感游戏的新型mmoRpg游戏,人类理所当然般地进入了游戏身临其境地享受各种人工制作的五光十色的异世界,然而只要这些世界还处于人类的管理下就不会是真正意义的理想乡。因此,我,李卫翊怀揣着制造以假乱真的异世界这个梦想和我的同伴一起制作了一把打开新世界的钥匙,并找到了通往那个世界大门。然而,我们最终打开的却是潘多拉的盒子,那里面既有着毁灭世界的绝望,也有创造世界的希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魔术代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