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叫小白的黑猫 : 其实,这就是一个,“卿本佳人,奈何做贼”的故事。“大争之世,匹夫亦怀国忧。”“我不忧国,亦不爱人,所懂得不过是恨。”显立二十一年的一场大火,将她与他划做命运的两端。母仪天下而不得的苏家四小姐,于是只想权倾天下。九州烽烟里,她是此身丈量天地的苏岚,裂土封侯,朝堂倾轧里,铁与血交织云巅画卷。也曾年少情浓,也曾赤诚烂漫。“此身恩遇全部系于一人的孤勇,今生亦只一次。”山河岁月都翻过,长安巍巍,万家灯火暖春风。”
回复 窗外斜阳: 这部《狠狠躁日日躁夜夜躁》装逼犯成为掌门后会做什么?当然是带着徒子徒孙一起装逼了!掌门曰:不装逼不能活~额,那个作者别跑,话说我们书名不是要逆天么?全程装逼真的好?【世界背景:九环虚空,世界如轮!】【故事背景:灵潮起时,众生疯魔!】
回复 温流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